创新工作一: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
推行社会监督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运行,实现内部监督、行*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提升社会认知度,增强群众认同度,提高社会公信度。年,中心率先在全市探索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聘任了我县50名市、县级人大代表和*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对中心行风、廉*建设和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全方位监督,为营造廉洁、阳光、和谐的交易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完成了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年底,中心及早谋划筹措,及时向县人大、县*协汇报沟通,征询了聘用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经人大、*协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推荐,共有50名工作经验丰富、阅历广泛、知识渊博的人大代表和*协委员被选聘为我中心行风、廉*建设和招投标活动社会监督员。二是制定了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为了使特邀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中心制定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对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做好社会监督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开展了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年1月1日,中心正式启用社会监督员对全县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对涉及民生、扶贫、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