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黑势力团伙“保护伞”,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金川派出所所长熊志武,因在办理以傅某某为首的黑势力团伙砍伤李某某案中,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团伙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年6月,接受审查调查;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10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我早就知道傅某某靠打打杀杀、强买强卖等手段发家,曾多次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追究,是公安机关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