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年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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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一年有提升,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的要求,紧盯“突出重点治顽疾”年度任务,紧扣“一年有提升”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城市“治顽疾、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明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年度考核办法》,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年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设区市和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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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设区市
赣州市
九江市
上饶市、抚州市(并列)
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崇义县
全南县
永修县
湖口县
玉山县
东乡区
万载县
乐平市
南昌县
芦溪县
新干县
安福县
希望受表扬的市、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其他市、县(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拓创新、争先进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完善设施补短板”任务,聚焦“两年上台阶”目标,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全面提升,把全省城市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切实打牢“三年进一流”基础,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贡献。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