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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的枳壳园人民资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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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璋

近日,眼看着果园的枳壳又要进入采摘期,陈杉再次愁上心头。自年以来,果园已经多次发生周边村民偷采和捡拾枳壳的问题,屡禁不止。不仅如此,进出果园的道路还遭到人为破坏,导致枳壳无法采摘,损失惨重。

最令陈杉头疼的是,虽然果园的土地属于新干县三湖镇,却在袁河对岸,毗邻樟树市昌傅镇,而涉事村民又是昌傅镇的,导致相关部门或表示无权管理,或表示跨区域执法难度大,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

枳壳被盗摘道路被损坏

5月18日,袁河岸边,陈杉的果园郁郁葱葱,1万多棵枳壳树上结满了果子。果园的对岸,是三湖镇滩头村。而果园的周边,则是昌傅镇袁江村下余村小组。

这是一块有点特殊的土地。由于历史原因,早年间这里还是荒地的时候,被划给了袁河对岸的三湖镇,总面积亩,造成了如今“隔河而治”的局面。

年,樟树人陈杉与父亲将这块土地承包下来种植枳壳,并与三湖镇政府签订经营协议,约定承包期限为40年,前10年为抚育阶段。从年开始,果园每年向三湖镇缴纳农林特产税,税额为元。

“我们当时的投资为多万元,每年还有十几万元的人工、肥料等支出。”陈杉说,这里的枳壳品质非常好,每年7月上旬成熟。“年果园开始盈利,年产鲜果10多万公斤,最高价格卖到了每公斤8元,加工成干果后每公斤能卖到90多元,最多的一年收入达多万元。”

然而,好景不长。年开始,陈杉发现有村民在果园偷摘树上果子和捡拾地上果子。记者从陈杉出示的几段视频中看到,多名村民拎着桶子和袋子被陈杉拦下,打开后发现里面装了许多青色和黄色的枳壳。

“他们说是树下捡的,但那些青色的明显是树上摘的。而且就算是落在果园树下的,他们也不能捡。”陈杉说。

问题不止于此。陈杉说,年,昌傅镇袁江村委会为了自己种植枳壳,推掉了果园唯一的进出道路,尽管镇政府在第二年重新修了一条路,但耽误了当年的采摘,枳壳全部烂在了果园;年,昌傅镇政府又以铺设涵管为由把路挖开,时间同样选在7月,枳壳再次错过采摘期,损失严重。

执法有难度两地有说法

余美华曾长期担任下余村小组组长,今年5月受陈杉聘请来到果园负责看守。“这几年村里确实有不少人来偷果子,现在我来果园工作,把村民都得罪光了,都说我挡了他们的财路。”余美华无奈地说。

面对种种问题,陈杉多次向三湖镇派出所、新干县公安局、昌傅镇派出所报警,并同时向三湖镇政府、昌傅镇政府寻求解决办法,但这个位于两地交界处的果园,令两地的管理部门都非常为难。

从三湖镇派出所提供的记录来看,仅年,就有4次处警,除了盗摘,还有0株枳壳树苗被人破坏等问题。然而,民警的调查结果仅为“周围无监控,未发现有效线索,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不详”。

对此,三湖镇派出所所长章友兴介绍,该果园地理位置特殊,与三湖镇隔了一条河,民警开车到达现场需要50分钟,处警效率受影响,每次到了果园都看不到人。“加上村民又是昌傅镇的,我们去调查的时候,他们什么都不说。”

年6月,新干县公安局也曾对“陈杉果园场枳壳被盗案”予以立案,案值元,但同样没有破案。该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受案民警陈小平表示:“陈杉提供给我们的一名村民的照片比较模糊,我们拿着照片去村里找人辨认,都说辨认不出来。”

此外,记者还分别走访了昌傅镇政府和三湖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了解”“没接到”偷盗枳壳问题的反映。

“我不知道跟他们反映了多少次。昌傅镇政府、派出所都说是归新干县管,三湖镇政府负责人则找各种理由推脱。”陈杉说。

对于果园道路被破坏一事,昌傅镇副镇长卢志红解释,因为之前果园进出的小路易被水淹,镇里才另修一条路,并陆续埋下涵管,“正好是在汛期过后的7月份”。

民警提建议改“属人管辖”

问题仍在眼前,究竟如何才能解决?

章友兴表示,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陈杉的案子由三湖镇派出所处理,效果很不好,民警很难取证。“包括他报案反映的道路被破坏问题,我们到了现场发现那条路在昌傅镇范围,还要找当地派出所,很麻烦。”

章友兴说,自己曾经与昌傅镇派出所进行沟通,希望将案件移交给对方处理,但没有得到同意。按照规定,案件首先是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侵权人和受害人都是同一个地方,为了节约成本和提高办案效率,也可以申请“属人管辖”,因为陈杉的户籍就在樟树市。“但这至少要县公安局层面才能协调,派出所没有这个权限。”

陈小平则表示,要处理好果园问题,需要由昌傅镇政府出面,召集周边村委会、村小组开会,并叫上民警,详细说明情况并进行提醒。“最好是当地的民警,毕竟他们才是当地村民的监管主体。如果仅凭新干县的民警,很难得到村民配合。”

陈小平还建议,三湖镇政府和昌傅镇政府也可以进行协调,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如何保护果园的利益,“如果有需要,我们也愿意配合”。

本文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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